关于开展公共领域宣传载体检查(自查)整改工作的通知
2018-08-10
各单位:
为进一步规范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的内容,请旗山校区、屏山校区各单位,各附属单位于8月13日前对宣传栏、网页、显示屏、布告栏、广告牌等进行一次自查,重点要对照十九大通过的党章、新宪法等,检查内容是否出现导向偏差、陈旧过时、表述不当等情况,及时进行整改。
在自查整改的基础上,进一步修订相关制度,明确责任人,加强对宣传栏、网页、显示屏、布告栏、广告牌、微信公众号、微博等的审核管理,规范宣传载体的内容。
从即日起至8月13日,校党委宣传部将进行抽查,组织人员到有关单位检查,敦促整改。8月15日起,省委教育工委将抽查有关高校,对内容不规范的宣传载体,将问责责任人。
各单位请于8月13日前把整改情况报告(具体要求见附件1)和整改情况统计表(见附件2)报送至校党委宣传部。
联系人:林铭
联系手机:18960866998
报送邮箱:22576583@qq.com
校党委宣传部
2018年8月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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